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社、总工会,省直各单位:
为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2〕54号)和《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乡村振兴局 省供销合作总社 省总工会关于转发〈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3号)有关要求,做好我省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政府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预留份额填报
(一)目标要求。2022年,各级预算单位要科学、精准计算年度农副产品采购金额,继续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通过“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cg.fupin832.com)填报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且预留金额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预留金额。各地区已填报预留份额预算单位占比应达到100%。
(二)时限要求。各级主管预算单位要统筹指导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于2022年3月23日前完成预留份额填报;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在2022年3月25日前完成确认汇总。
(三)填报口径要求。
1.食堂部分预留份额。自有食堂的预算单位,预留金额不低于年度采购农副产品总额的15%。食堂外包的预算单位,要与食堂承包方在外包合同中明确约定落实政策要求,确定不低于15%的预留比例和具体采购执行主体,并在“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为具体采购执行主体开通交易账号。共用食堂的预算单位,相关单位可协商共同确定不低于15%的预留比例,由一个单位作为代表填报预留份额,也可以按照各负其责的原则,按照单位人员年度食堂消费总额的15%分别填报预留份额。无食堂的预算单位,应在系统中注明“无食堂”,对食堂部分预留份额不作要求。
2.工会部分预留份额。有独立工会经费的预算单位,应明确通过“832平台”采购金额不低于工会年度采购农副产品总额的15%。无独立工会经费的预算单位,应在系统中注明“无独立工会经费”,对工会部分预留份额不作要求。
二、积极稳妥开展采购
(一)预算单位采购。各级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部门、供销合作社、工会组织要加强组织协调,加大宣传引导,督促本地区所属预算单位按照预留份额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各主管预算单位要做好统筹协调,指导本部门所属单位遵循质优价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完成既定预留比例的基础上,鼓励更多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二)工会组织及职工个人采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各级预算单位工会组织可按照职工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的标准,优先通过“832平台”等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也可以向职工发放“832平台”等平台消费券,鼓励职工个人通过“832平台”微信小程序绑定所属单位并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关采购金额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金额。
(三)企业及社会力量采购。支持和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引导所属企业或管理、联系的企业以及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组织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在“832平台”“湖北省消费帮扶公共服务平台”“供销荆选”“搭把手湖北特色产品销售平台”等消费帮扶平台参与消费帮扶。
(四)加快交易进度。各级预算单位应在收货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832平台”开展履约验收评价工作,及时支付货款,不得无故拖欠。鼓励预算单位通过“832平台”线上支付结算,通过银行转账等线下方式付款的应及时上传支付凭证,未完成支付的订单将不计入统计范围。
三、统筹供需对接
(一)合力打通供应难点。脱贫地区财政部门要会同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协调解决供应商推荐入驻及产品上架“832平台”等平台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部门要做好脱贫地区供应商入驻“832平台”等平台审核推荐工作,督促供应商按照平台要求进行产品包装和标识并加强自控自检,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对平台在售产品开展质量安全检测,推动实现农副产品带证销售和质量可追溯。省以下各有关部门认定和复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
(二)发挥需求牵引作用。各级财政部门要对本地区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统计数据进行深入分析,组织本地区采购农副产品需求较大的单位,及时通过“832平台”等平台发布食堂食材采购和工会采购需求,从需求侧引领供给侧乡村产业振兴发展、可持续。
(三)搭建展示平台。省供销合作总社要切实指导湖北供销合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挥好系统组织优势,不断优化拓展平台服务功能。各地供销合作社要按照采购需求和市场导向,组织开展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展示展销活动,集中推介、展示、销售特色农产品。鼓励各类电商平台、社交新媒体、网络直播平台打造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专区、专栏,并给予流量支持和平台使用费用减免,帮助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销售。
按照财政部等中央部委要求,今年年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供销合作总社、省总工会将对全省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进行考核。
本通知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映。
“832平台”系统操作及具体交易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400-1188-832,13810650972(采购人操作问题解答),010-59863861(供应商入驻问题解答)。
省财政厅:027-67818851(省直单位),027-67818980(市、州、县);
省农业农村厅:027-87871130;
省乡村振兴局:027-87238700;
省供销合作总社:027-85720706,18802786627;
省总工会:027-88738067。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湖北省乡村振兴局
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
湖北省总工会
2022年3月18日